6月1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签署共建协议,启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为我国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探路。
青海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然保护地类型齐全、数量众多、面积广阔,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约为25万平方公里,占青海国土总面积的35%左右。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青海近年来全力推进三江源、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获得了具有青海特色的国家公园建设经验。同时,着力理顺自然资源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关系,有力改变了“九龙治水”局面,切实解决了执法监管“碎片化”问题,为示范省建设奠定了基础。
示范省建设启动后,青海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实施自然保护地统一设置、分级管理、分区管控,把具有国家代表性的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体系。完善三江源国家公园和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边界,规划建设青海湖国家公园、昆仑山国家公园,视条件逐步增设相关国家公园;在部分现有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基础上整合区域内各类保护地设立自然保护区;将未整合进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水利风景名胜区等,整合为一园一牌,统一归为自然公园类,进而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体布局,形成自然保护地相互联系的自然群落,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达到40%左右。
近期目标为,到2020年,完成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统一的分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布局,构建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基本框架。将青海建成全国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典范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先行区、高原大自然保护展示区、优秀生态文化传承区。
中期目标为,到2025年,构建起布局科学、分类清晰的自然保护地模式,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展现“国家公园省、大美青海情”的美好画卷。保护和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独具特色的绿色发展和服务、管理、科研体系,生态文化发扬光大,彰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的带动作用。
远期目标为,到2035年,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的分级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保护管理效能明显提高,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特色鲜明的自然保护地模式,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自然保护地典范。
责任编辑:梁晓勇